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脫貧攻堅已經到了決戰決勝的關鍵時期,越到緊要關頭越要堅定信心、真抓實幹”,習近平總書記深入田間地頭看產業發展、走進社區家庭傾聽百姓心聲,引領人民增強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完善“造血”能力,鞏固脫貧成果,確保脫貧質量,持續推進鄉村振興。
人民網發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潘魯生文章表示,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鄉村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新時代,國家下大力氣加強鄉村文化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當前,深入推進鄉村文化振興,我們要進一步培根鑄魂,切實發揮文化的影響力、帶動力和生長力,為鄉村振興創造主體條件,服務促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等全面振興。建議如下:
一、培育建設鄉村文化“自我供給”系統。鄉村文化建設並非將城市文化移植到鄉村,以新代舊、同質化發展。而是在文化轉型變遷過程中以高度的文化自覺和自信守護優秀的鄉土文化之根,持續發揮其文化的凝聚力、發掘其文化的創造力,從而實現文明的振興與復興。因此,要進一步從鄉村文化的基礎和特色出發,適應鄉村人口對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設鄉村文化“自我供給”系統,提高文化建設與服務的適應性,傳承和發展鄉村文化。建議:(一)培養發展鄉土文化骨幹,重視發揮鄉土文化骨幹的領頭作用,給予相應的激勵。(二)在鄉村傳統的基礎上發展鄉村集體文化活動,如傳統節日、廟會、秧歌等有歷史基礎的文化活動,通過公共文化活動增強凝聚力和認同感。(三)加強村史村志編寫與修訂,追本溯源並關注變遷,在書寫過程中加強意識形態建設和鄉村凝聚力。
二、完善貧困地區鄉村信息服務與反饋機制。中國地域遼闊、民族眾多,鄉村發展存在差異,有關文化政策的制定與實施不能“一刀切”,要利用信息化技術及數字鄉村建設的成果建立健全鄉村文化服務的民意反饋機制,使政策措施建立在基層需求的基礎上,發揮人文化成的長遠作用。建議:(一)建立“文化民意征集信箱”。完善文化服務措施制定與實施的徵求意見環節和民意環節,將老百姓作為文化建設的主體,征集關於鄉村文化建設發展的需求和意見,做到因地制宜,避免水土不服。(二)設立鄉村信息文化普及員崗位。針對鄉村進入信息社會的發展現實和趨勢,加強有關文化服務,包括開展鄉村信息技術培訓,普及提高農民移動互聯終端使用能力;服務助農網站建設,為直播推介特色農產品、線上咨詢“秒回”、網絡訂單火速發貨等提供技術支持。(三)加強鄉村文化服務APP建設。採用“互聯網+文化供給”,增強文化供給的倍加效應。在微信及鄉村專題APP提供適合農村人口需求的文化信息和服務。
三、實施鄉村特色產業“文化賦能計劃”。鄉村文化建設不是一個割裂的版塊,要發揮資源整合、潛力提升的綜合作用。針對目前鄉村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創新能力不強、難以形成集群、與農業產業鏈關聯性弱等問題,亟待從源頭上加強文化賦能。建議:(一)加強鄉村文化產業策劃服務。針對目前鄉村特色文化產業鏈不長、增值空間不大及存在“同質化”問題,加強有針對性的策劃服務,促進鄉村特色文化產業與農業形成嫁接鏈條,提高全產業鏈的產品開發意識,促進產業協同發展。(二)健全鄉村特色文化產業行業組織。加強行業組織管理,應對鄉村特色文化產業碎片化、難以形成規模、難以形成集群、難以形成品牌的問題,提高發展效能。(三)健全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文化創新服務機制。目前“大學生村官”、“第一書記”等措施主要集中在鄉村治理領域,鄉村特色文化產業亟需人才和文化支持,從而增強創新能力、提升經營理念,具體可加強高校、研究機構、文化公益服務組織與鄉村的對接支持與服務,實現文化深度開發,使鄉村百姓在特色產業發展中受益,改善資本驅動型投資模式中鄉村百姓處於產業鏈低端、發展能力弱的情況。
四、建立鄉村“文化小康”評價系統。鄉村振興是一個系統工程,避免富了口袋窮了腦袋,改善物質獲得感與文化獲得感的不均衡的現象,加強文化建設是關鍵。建立“文化小康”評價系統,有助於將文化納入政府工作和考核指標體系,成為黨和政府把握基層情況及各部門相互協調的重要工作,使文化建設更易於評價和提升。建議:(一)建立鄉村幸福指數評價體系。文化建設的效果如何評價,鄉村百姓是主體,要綜合考評鄉村群眾的幸福指數,包括教育投入、文化消費、人際關係和諧以及就業、收入、保障、居住、安全、醫療等方面的心態狀況等,制定科學、合理、可評價、可操作的標準,分析把握成為決策的有效參考。(二)完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評價體系。建議將分析把握鄉村傳統文化資源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對接情況、有關鄉村治理的規定和辦法與鄉村文化傳統的適配度等納入評價系統。比如鄉村傳統工藝等一方面被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和保護,另一方面有可能因為風俗習慣的有關規定而進一步喪失發展的空間和載體,完善有關評價機制和內容有助於避免可能存在的不一致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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