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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王靜成建議修訂《傳染病防治法》
http://www.CRNTT.com   2020-05-24 14:33:08


 
  建議明確上報時限

  目前,我國傳染病管理目錄分為甲、乙、丙三類,其中甲類2種,鼠疫、霍亂;乙類23種,包括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等;丙類10種,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等。

  甲乙丙的分類是根據對人類傳染範圍與延續程度,生命危害程度和病死率,以及傳染病史學研究等綜合指標來確定的。

  當流行病暴發時,明確其類別至關重要,因為不同類別意味著背後適用的法律條款不同,相應地,疫情報告與公布制度、程序,政府部門採取的控制措施也會有所差異。甲類傳染病是對人類威脅最大的傳染病,因此其應對等級最高。

  對於突發不明的傳染病,短期內可能無法確定類別,但需要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現有法律中規定了一個提升應對等級的路徑,那就是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這一路徑同樣適用於需要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乙類傳染病。

  全國人大代表王靜成認為,現行《傳染病防治法》雖然明確了這一應對等級的提升路徑,但是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上報時限未作規定,不利於及時採取合理應對措施,控制傳染病傳播。

  他建議明確一個時限——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採取傳染病防治法所稱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於指定時限內(建議24小時內)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或單獨在總則中設立時效條款。

  同時,王靜成認為,預警制度也需要完善。《傳染病防治法》對建立傳染病預警制度進行了表述,但對甲類、乙類、丙類傳染病的預警發布是否採取具有區別性的前提和標準,未在法律層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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