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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台獨民粹主義”的特徵、形態及對策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20-06-21 00:17:16


 
  二、“台獨民粹主義”的形態

  回顧台灣歷史,70多年的“台獨”活動已不是簡單的要求“台灣獨立”,而是具有更為複雜形態的內涵與表現形式。在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當局的培育、縱容、唆使下,“台獨民粹主義”具有更為危險、好戰的特性,主要的表現形態有以下幾種:

  1、“中華民國台灣”:這種形態的創造發明權應歸屬於蔡英文。其文理、文法通不通暫且不說,因蔡英文外訪說得太多,自我感覺好像知名度有所提升。但可惜的是即使受惠台灣的15個“邦交國”代表,在聯合國提案時也僅說“中華民國”,完全是無用功。

  民進黨在“台獨民粹主義”的主要表現形態上是花了很大“心血”。從“中華民國在台灣”,到“中華民國是台灣”,確確實實是向著“台獨”邁進了一大步;再進化到“中華民國台灣”,實在是讓台灣民眾一頭霧水。從表面上看,“中華民國”與“台灣”等同,但究其實質,究竟是“中華民國”的“台灣”,還是“台灣”就是“中華民國”,誰也說不清楚。但有一條讓人明白,“憲法一中”已束之高閣。所謂的“中華民國”僅僅是“台灣”的遮眼布。“中華民國台灣化”是當下整個台灣社會的發展趨勢。

  2、“一邊一國論”:這個論述的形成,是陳水扁在李登輝“兩國論”的基礎上所推出的“台灣國家論”。歷經近20年的風雲,已被綠營公開定位為“台獨民粹主義”的基本政治立場。

  儘管2016年蔡英文上台後的第一份“就職演講”提到“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時,自辯“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但整個論述仍然是“台灣——國家”框架。其策略是偶然用“中華民國”,如今是乾脆不用,而在涉外正式場合一律用“中華民國台灣”。於是形成了蔡英文的“台獨新表述”:“中華民國=台灣=國家”。

  3、“台灣歷史與起源建構論”:蔡英文首度勝選上台後不久,即以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身份,正式向原住民道歉,推動“原住民轉型正義”,以確立原住民是台灣真正的主人,而漢人僅是外來者,以此從歷史源頭否定自古以來台灣就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論述。

  為切割兩岸血緣關係,建構“血緣”上的“去中國化”,民進黨當局炮製的台灣高中歷史教科書內煞費心機地加入“南島語族”與“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等概念後,再用粗糙與錯誤的資料,力主台灣近85%以上的人都有平埔族的“南島語族”血統。這種“台灣國族血統論”自然經不起遺傳學的科學檢驗,但是卻被民進黨拿來作為“教育台獨”、“文化台獨”的依據。蔡英文在2017年出訪南太平洋時,即別有用心地定名為“尋親之旅”。在蔡英文的眼中,太平洋島國的原住民才與台灣是一家親,進而想盡辦法杜撰了莫名其妙的“台灣民族論”,認為:“台灣原住民屬於南島語族”。這樣做的玄機何在?蔡當局幻想用“南島語族”取代“中華民族”地位,甚至從DNA角度否定兩岸同胞同根同源,試圖從民族角度“去中國化”,配合捏造“台獨”理論中的重要支撐——“台灣民族論”。

  4、變相“法理台獨論”,即推動“準法理台獨”與“釋憲台獨”:

  許多學者認為,蔡英文即使在第二個任期內不會也不敢推動“法理台獨”。但我們應該看到,所謂的“法理台獨”也有兩面性,一面是剛性,如公開制定“台獨憲法”或公開宣佈建立“台灣共和國”,這些是標準的“法理台獨”;但與此同時,另一面是柔性,即“準法理台獨”與“釋憲台獨”。李登輝大搞“修憲台獨”;陳水扁一味推動“公投制憲”,故被稱為“制憲台獨”;蔡英文則更進一步,提名公然宣揚“兩國論”的“台獨”大法官,未來就存在“釋憲台獨”的可能性,即通過大法官解釋兩岸關係的政治定位與台灣“國家性的憲法”解釋,就有可能實現某種程度的“釋憲台獨”。

  三、對策思考

  今天的台灣,面臨的最大現實是如何面對大陸。台灣無法迴避大陸,無法迴避兩岸議題,無法迴避兩岸關係發展的終極目標。為此當下就大陸而言,如何應對“台獨民粹主義”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學會掌握、運用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辯證關係極為重要,但在具體推行中稍不注意會有所偏失。2008年至2016年國民黨執政時期,馬當局認同“九二共識”,大陸堅持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無疑是正確的,但和平統一卻越講越少。這無形中讓島內同胞錯認為和平發展是大陸終極目標,導致“和平台獨”意識抬頭。和平發展取決於雙方的意願,不可能是一廂情願的。過早、主觀、片面地認定和平發展不可逆轉,對政黨輪替已成常態的島內政局就缺乏有針對性的戰略佈局。

  如果國民黨執政與民進黨執政,兩岸關係都實行無差別的和平發展,那支持、認同“台獨民粹主義”的民眾就沒有危機感,會隨心所欲選擇支持民進黨,支持“台獨”政權,來倒逼大陸讓步、讓利。

  二、為打壓“台獨民粹主義”的猖狂勢頭,加快兩岸統一的步伐,可以同時抓兩手,一手抓15年前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的升級版。對“準法理台獨”與“釋憲台獨”等概念,作出明確的界定與宣示。進一步闡明台島內外最為關切的大陸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紅線。另一手更為重要,要適時、儘快頒佈實施《中國統一法》。該法形成初稿後,為集中全黨全社會的政治智慧,可作為全國“兩會”的重要文件之一,請“兩會”代表、委員慎重審閱。經幾上幾下的審閱、討論,並公開投票表決後,再向海內外正式公佈執行。

  三、連“台獨之子”陳水扁都知道,“急獨”是“急統”的同義詞,“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信奉“台獨民粹主義”論者以一種站上“道德制高點”的傲慢,去指責批判“統派”“賣台”、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度可笑的。因為,實際上真正毀台、真正危害“國家安全”者,非“台獨”莫屬。

  我們應該抓住今年5月北斗衛星系統正式成網的機會,通過網絡將涉及兩岸“統獨”的每一件大事,讓島內民眾充分瞭解。台灣同胞衹有真正認清了“台獨”的真面目,尤其是“台獨”升級版——“台獨民粹主義”的危險與荒謬,才能正視“統一”被汙名化的危險與荒謬。事實上,“統一”追求的不是“速成的統一”,而是“心靈契合的統一”,是未來式、有條件、兩岸人民合意的“統一”。通過和風細雨、潛移默化的解疑釋惑,使得台灣民眾逐漸明白,這樣的“統一”訴求與目標,既不是“投降”,也不是“賣台”,而是“愛台”。

  四、需要明確的是民粹絕不等同於民意。民粹是被某種極端勢力操弄、引導、偏向的民意,帶有很大的欺騙性與冒險性。島內民意呈現多元,複雜,多變,甚至經常是自相矛盾的。對於多變、捉摸不定的民意,需要冷靜、及時、實事求是地進行一番去粗存精、去偽存真、由外及內、由表及裡的分析。我們關注的民意,是指與兩岸關係變化、發展有著密切關係的島內主流民意,囊括島內的思想、思潮、動向、意識等。要想改變台灣的主流民意向著我們所期待的方向發展,絕非易事。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但這也不是意味著大陸不可作為。

  欲改變“台獨民粹主義”的思潮,可抓住涉及兩岸關係的重大事件的關鍵時刻來做工作。譬如這次兩岸突然暴發新冠肺炎疫情,蔡英文當局想方設法“以疫謀獨”,而我們要通過實例,向島內民眾講清楚,衹有兩岸合作抗疫,才能真正戰勝病毒,雙方彼此之間是誰也離不開誰的“生命共同體”。近來台灣各界十分關注關於ECFA十年到期後,大陸會不會續簽協議。台灣“經濟部長”沈榮津多次強調,就算大陸停止ECFA早收清單,對台灣經濟的影響也非常小。而事實情況是,少了這一塊,島內會有多少企業活不下去,會有多少勞工失業?需要提醒的是,島內外有多家權威機構預言,後疫情時代很可能會出現大面積的經濟大蕭條。台灣靠貿易撐起經濟發展,一旦出現人、貨交流銳減,甚至停滯的逆轉局面,台灣受傷的狀況真難以想像。緊緊抓住一個個重大事變後的教訓與反思,才能讓台灣民眾有切膚之痛,才有可能回歸理性思考,才能逐步認識“台獨民粹主義”的極大危害。

  在這裡還需特別強調的是,解決台灣問題,不完全靠改變台灣的主流民意,更重要的是要靠大陸的綜合實力和堅強意志。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0年6月號,總第2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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