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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端洪(中評社圖片) |
中評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 張爽)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端洪對中評社表示,但凡我們把香港看成中國主權之域,把中國看成一個主權國家,都不會為有國安法而驚訝。香港國安法的制定之所以特殊,理由無非兩點:一是實際情況特殊,二是憲制特殊。因此評價草案的標準可分為三個層次:一個是國際法及各國一般做法;二是香港的實際情況;三是基本法。綜合這三個方面可以看出,全國人大及常委會設計的港區國安法草案堪稱高明。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0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會議期間所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摘要當日公布。
以下是問答全文:
中評社:您如何總體評價這一草案?
陳端洪:首先得聲明一點,目前只有草案說明,草案並未公開,所以只能通過說明來談草案。
目前媒體上已經有種種觀點,我想現在再談看法就不能不反思評判這些觀點。可我向來不想作一個綜述型學者,故而提出一個問題供大家思考:根據什麼標準來評價草案?這是一個前提性問題,很多時候人們之所以爭執,是因為各自所持標準不同。
談到標準,我不由想起當年關於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的討論。那時候言必稱國際標準。那麼,關於國安問題,為什麼不談國際標準了呢?有人可能馬上會反問:存在國安國際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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