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諾軒是首名表示會認罪的被告(圖片來源:大公報) |
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名反對派頭目,被控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集結,牽涉四宗案件,昨日移交至最高可判監七年的區域法院首度提訊。區諾軒昨日突然表明會認罪,黎智英等十人則稱不會認罪,餘下四人未準備好答辯。各被告續准保釋至9月18日再訊,區諾軒則安排於12月23日正式答辯及處理其判刑。控方要求禁止包括黎智英等六名被告離港,但遭法官高勁修拒絕。
四宗案件共涉及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楊森、吳靄儀、何俊仁、梁耀忠、何秀蘭、梁國雄、李卓人、單仲偕、蔡耀昌、吳文遠、區諾軒、黃浩銘及陳皓桓。他們分別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四宗遊行案,被控違反《公安條例》之下的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每罪一經罪成,最高可判監五年。
區諾軒表明會認罪
因應控方表示所有案件已準備好審訊,首席區院法官高勁修希望盡快訂出審期,於是詢問15名被告的答辯意向。辯方表示,除了區諾軒透過律師表示將會認罪外,吳文遠、梁國雄、梁耀忠、蔡耀昌四人因正在申請法援或等候翻譯文件,而未準備好答辯;其餘十人則透過律師表明不會認罪。
有辯方律師聲言,主要的抗辯方向將會就涉案控罪是否違憲,提出法律爭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