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攬炒政棍和“港獨”黑暴於七月一日在港島發起非法遊行,其間23歲侍應唐英傑涉駕駛插上“港獨”旗的電單車,穿插灣仔街頭展示,並撞傷多名警員,為首宗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唐一直還押,日前申請人身保護令及保釋,昨在高院審理。律政司一方批評唐濫用人身保護令的申請程序,理應駁回,惟需時研究條文;法官遂押後至8月20日繼續審理,唐繼續還押。
案件由周家明法官審理
唐英傑目前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兩罪,他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擬挑戰香港國安法第42條有關保釋的條文,要求立刻釋放;兩項申請昨日由獲委任為“指定法官”的高院法官周家明一併審理。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2條,除非法庭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得准予保釋。戴啟思陳詞稱,第42條的字面上,似是假設了被告之前已作出過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而第42條的處理做法,亦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指出,若法庭相信被告有再犯罪風險,便無須批准保釋的做法不同。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反駁,政府不認為第42條是要求被告認罪才准保釋,但由於準備時間倉促,故要求法庭押後,以便向法庭詳細交代法律理據,獲法官批准。
香港國安法於6月30日生效後,黑暴幕後黑手繼續煽惑市民翌日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國安法。七月一日中午,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發現在何俊仁、李永達及林卓廷等反對派“護駕”下,現身銅鑼灣百德新街的街站。當日更有大批暴徒在港島多區大肆破壞,縱火堵路及砸店,更有人揮舞“港獨”旗幟;其間,唐英傑涉以電單車撞向警員,導致至少三名警員重傷。
如何支付律師費成疑
據了解,唐英傑任職日本餐廳侍應,收入及儲蓄不多,早前稱只能交出最多10萬元保釋金。但他今次聘用戴啟思為法律代表,如何能夠支付律師費成疑。有業內人士估計,以戴啟思這等資歷的資深大狀,收費“閒閒哋”每堂至少十多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