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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東方網) |
中評社北京8月18日電/據人民網報道,8月初,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8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介紹,今年4月底發改委和證監會聯合發文,部署開展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的試點工作。文件印發後,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有關方面參與試點的積極性普遍比較高。
孟瑋表示,這項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創新投融資機制,有效盤活存量資產,促進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那麼,當前推進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意義和作用? 基礎設施REITs的試點範圍是如何確定的?對募集資金用途的具體要求?對PPP項目的具體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就相關熱點話題進行了解讀。
試點工作再強調兩方面意義和作用
一是有利於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一方面,優質存量資產是沉澱的財富、隱藏的資源。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盤活存量資產、廣泛募集各類資金,可用於新的補短板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培育新的優質資產並在條件成熟時再進行盤活,從而形成投資內部的良性循環。另一方面,投資作為總需求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部的良性循環是構建國內大循環的重要內容,將為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發揮積極作用。
二是有利於落實新發展理念,促進社會公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已在基礎設施領域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產,其中很多項目收益穩定、回報率相對較高。依托這些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形成標準化產品並強制90%以上收益用於分紅,開辟了社保、理財、社會公眾等各類資金參與基礎設施投資的新渠道,大幅降低了投資門檻,有利於促進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