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據新華網報道,要買熱銷盤,先交“茶水費”,借著房子熱銷,浙江嘉興10名樓盤銷售人員動了如此“歪腦筋”。個人一度獲利幾十萬元、甚至幾百萬元後,這些利令智昏的銷售人員最終分別被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年來,房地產銷售的“怪現象”不時見諸報端:“茶水費”“誠意金”“號子費”……巧立名目的變相加價屢禁不止;新房變二手、天價精裝修、捆綁車位……各種銷售“套路”也是五花八門。
這些亂象背後,實則是開發商、從業者窮盡辦法“玩變通”“鑽空子”;同時也從另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地方,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執法仍然存在懈怠和缺失。
以本案為例,涉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之所以被曝光,並最終受到懲處,是因為開發商管理人員聽說自己的樓盤存在這種違規違法銷售、公司的利益被侵占後,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僅僅依靠企業自查自淨恐怕還不足以完全禁絕這種違法違規行為。
試想如果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是開發商授意,甚至組織銷售開展的“業務”,一方面會使得違法違規行為更具隱蔽性;另一方面,按照以往的處理結果來看,如果房產公司被有關部門查實違規銷售,後續受到的可能也只是限期整改、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相較於潛在的巨大利益,這樣的處罰顯然過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