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國公民健康狀況聲明書辦理辦法
外國公民應在獲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將有效護照資料頁、檢測陰性證明和申請人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英文版(式樣見附件四)的掃描件,並選擇發至我駐印使領館如下專用郵箱:
使館郵箱:healthdeclarationformindia@gmail.com,
孟買總領館郵箱:consulate_mumbai@mfa.gov.cn,
加爾各答總領館郵箱:consulate_kkt@mfa.gov.cn。
郵件標題為:“HS+姓名+出發日期(YYYY/MM/DD)+手機號”,例如“HS+Amit Kumar+20200914+91-12345 67890”。特別提示:同上述第三點。
中國駐印度使館或總領館審核通過後,將把加蓋使館或總領館公章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還申請人,請申請人自行打印並攜帶至機場。請注意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乘機,並在登機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五、重要提醒
(一)如您無法及時完成核酸檢測並獲得檢測陰性證明,登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有效健康狀況聲明書,則暫不符合乘機條件,請及時調整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