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曾長期奮戰在執紀監督一線的紀檢幹部,如何一步步淪為不法商人的“圍獵對象”?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12309中國檢察網近日發布《刀勇受賄案起訴書》,披露了這位雲南廳官的落馬細節。檢方指控,刀勇近20年間受賄財物折合人民幣1200餘萬元,其中多數來自商人。被查10個月前,他還收受雲南一家制藥企業法定代表人所送的130萬元並存在岳母名下賬戶。
公開資料顯示,刀勇,男,傣族,1967年3月出生,雲南景穀縣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
他曾任思茅市公安局副局長、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三室正處級副主任等職,2011年12月升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主任(副廳級),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7年9月調任西雙版納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8年11月6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西雙版納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刀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0月19日,刀勇被通報“雙開”。雲南省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提到,刀勇曾從事營利性活動,經商辦企業,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力安排他人在未消費的情況下刷卡充值,以茶謀私,為親屬謀利,收受他人禮金並接受投資款。在線索處置、紀律審查中,洩露線索處置情況,徇私舞弊,從中謀利。
2020年4月,雲南衛視廉政專題節目《清風雲南》對刀勇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剖析。
節目指出,刀勇曾是同事眼中的辦案高手,也是打虎的“好獵手”,現如今卻變成了別人口中的“好獵物”。他將反腐經驗變成貪腐經驗,在背後站台打招呼,讓自己的親戚在台前出面做生意,自以為這樣就可以瞞過組織、掩蓋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