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網評:員工職業病防治莫容忽視
來源:東方網 作者:齊振鬆
近日,浙江餘姚市衛監所向社會公告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告知書》,對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作業場所衛生、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個人防護用品、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衛生培訓、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病人待遇等10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各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防治義務提供了行動指南。(2020年10月28日浙報融媒體官方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國法律都有對於職業病預防方面的規定,一般來說,凡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疾病才能稱為職業病。尤其在煤礦作業的員工所患的職業病大多是“慢性殘殺”,而其他企業員工發生的職業病也屬急性傷亡。這就可憐了勤勞善良的員工,他們只知道為養家糊口賺點辛苦錢,來改善生活生存狀況。然而,患了職業病,還蒙在鼓裡,給自己身體埋下了“定時炸彈”。
造成企事業員工職業病增多的主要原因是各地對職業病防治力度不夠,甚至以員工的健康來換取經濟效益。特別是不少企事業單位忽視員工的合法權益,不關心員工的健康權,生產現場存在設備簡陋、工藝落後、缺乏有效的防護措施。
員工職業病防治莫容忽視!為切實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以我之見,以下幾方面應引起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用人單位的高度重視。
首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通過各種媒體、會議、培訓等多種形式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同時員工與用人單位訂立合法勞動合同,明確自己的利益,形成人人掌握職業病危害,個個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社會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