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部門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守門人”一旦失守,濫用監管權力謀取私利,將嚴重損害監管權威性和嚴肅性,助推金融風險。對此類監管腐敗,紀檢監察機關保持高壓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推動金融監管部門完善制度建設,規範管理交往行為,以強監督促進強監管。
3. 嚴查靠行吃行、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
“靠銀行吃銀行,違規經商辦企業並通過與本單位開展業務謀取利益,違規向本單位出租房產謀利”, 在對馬驍的處分通報中,這項問題引人關注。
靠行吃行、亦官亦商,是一些金融領域黨員幹部的突出問題,除馬驍外,還有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違規入股銀行機構謀利,郭繼莊違規在建行客戶企業投資參股、兼職取酬。很多作案手段掩人耳目、穿上新馬甲,由他人代持股份、股票、房產,如中國銀行寧夏分行原總審計師劉富國違規經商辦企業,借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相關企業;亓新政收受幹股由特定關係人代持。
伴隨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向包括各大國有銀行、國開行、中信、人保等共15家中管金融企業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並賦予相應監察權。金融領域反腐持續加碼,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效能不斷提升,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服務金融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