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自今年2月起至2023年2月止,在全國檢察機關深入開展“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專項活動,對進入檢察辦案環節的因案致貧返貧的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涉法涉訴信訪人等5類農村地區貧困當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精准扶貧的部署要求,主動將自身工作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的偉大實踐,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貢獻檢察智慧和力量。
張某某系某單位從事安全保衛工作的聘用職工,2010年在門衛值班室拆飲水機時,因用力不當摔倒,導致胸部受傷,被診斷為“食管破裂並破入左側胸腔,右側胸腔積液”。
2011年,張某某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人社局以張某某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為由,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隨後,張某某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但均被駁回。張某某因不服法院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檢察機關受理張某某的監督申請後,通過深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認為張某某申請工傷認定確已超過法定期限,根據相關規定,人社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不支持其訴求也並無不當。
“對行政裁判和行政行為並無明顯不當,但‘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應當積極協調司法救助。”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春雷表示。該案中,檢察機關考慮到張某某的家庭是低保戶,其實體訴求有正當性、合理性,但通過法律途徑難以解決,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因此,檢察機關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的同時,對張某某進行了司法救助。
“檢察機關為其申請司法救助金,既化解了行政爭議,也傳遞了檢察溫度。”楊春雷說。
社會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兜底手段,然而,有一些人卻打上了違規享受低保等政策的“歪主意”。為此,不少地方檢察機關通過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確保精准扶貧政策落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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