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姜士成(非黨員),江蘇省東海縣石榴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原專職委員。2012年4月至2018年10月,姜士成利用職務便利,在申請辦理殘疾人證過程中,違規為19人辦理二級以上殘疾人證,謀取殘疾人補貼、社會福利等,先後收受賄賂10.9萬元。2020年12月,姜士成涉嫌受賄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0年11月,東海縣紀委監委收到關於姜士成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研判審批後,由第一紀檢監察室進行初核。通過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調查人員迅速核查,發現姜士成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行為。
在第一次談話中,姜士成以其身體殘疾不適為由抗拒調查,對涉嫌的經濟問題拒不承認。但返家後,姜士成意識到“這次事情嚴重了”,和家人打了聲招呼,便外出躲避、關閉手機,一時間蹤跡全無。
最終,調查組在一出租屋內找到了姜士成。經東海縣監委研究,決定對姜士成予以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姜士成自小患有小兒麻痹症。2009年初,姜士成在石榴街道殘聯幫忙,憑借勤懇的工作表現,加之有政府購買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的政策,2011年1月,50歲的姜士成被聘任為石榴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專職委員,負責每年兩次的殘疾人證辦理、殘疾人基礎信息采集、服務殘疾人就業等工作。
本是一份信任,但到姜士成這裡成了“一人獨大”。因這份“體面”的工作,他開始有了優越感。
“我就小學文化,就懂辦殘疾人證的事。實在不行我把錢退出來不就行了。”“那些找我違規辦證的人,心術不正,我向他們收錢是應該的!”在他看來,幫人辦了事,收點“手續費”是應該的。“拿人錢財,替人辦事”的思想背後,其實是貪婪心理在作怪。
工作越來越得心應手,姜士成不久後發現了漏洞——只要持有重度殘疾人證,申請後就能領取補貼,而申請程序的第一個把關人還是自己。他萌生出一個想法:“要在殘疾人證上賺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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