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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鳥瞰(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4月3日電/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作出系統性修訂,新設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候選人資格。如何看待這一制度設計?多位權威專家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對此進行分析闡釋。
其一,新制度將落實“愛國者治港”,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秘書長吳英鵬認為,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制度保障,在制度設計上符合憲法、基本法精神和國際慣例,在功能上既能保障香港實現優質民主和良政善治,又能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對候選人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進行資格審查,香港過去就有,這不是新鮮事物。”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說,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是將上述資格審查進一步制度化、嚴密化,確保候選人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表示,落實“愛國者治港”,首要解決的是選舉安全問題,也就是確保所有參選人必須符合愛國者標準,不給反中亂港勢力可乘之機。新設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形同“安全閥”,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具體化、制度化。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分析說,對政治參選人進行包括國家安全在內的審查,確保參選人對國家的政治忠誠,是世界各國各地區選舉制度的通例,也是基本政治常識。對於鼓吹分裂國家、勾連外部勢力的反中亂港分子,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將發揮把關作用,將他們攔在選舉的入口之外,避免“修例風波”亂局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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