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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不少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還在‘穿新鞋走老路’。”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話音剛落,近期一系列指向保薦機構執業質量問題的監管動作便接踵而至。
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在新形勢下,保薦機構應積極轉變執業思路,從單純重視財務指標到關注核心競爭力,從提高“可批性”到保證“可投性”,從選擇性披露到主動披露,從“帶病闖關”“任性撤單”到主動歸位盡責、強化執業操守。
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監管部門正積極研究完善相關制度規則,提升保薦業務監管的規範性、標準化水平。同時,考慮進一步研究優化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制度。
“點名”發出新信號:提高保薦質量
種種跡象表明,督促機構提高保薦質量成了近期證券監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4月1日,科創板申報企業國力科技披露的首輪問詢回復引發市場關注。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問詢函中就“保薦機構執業質量”進行提問,並置於“問題1”的重要位置。此前,科創板申報企業國光電氣也在首輪和二輪問詢中被問及“保薦機構執業質量”相關問題,當時還放在問詢函中相對靠後位置。另外,證監會網站於4月6日將38份監管決定書集中掛網,僅IPO項目就有超30名券商保薦代表人被“點名”。
專家分析,從核准制到註冊制,保薦機構的角色發生了很大變化,對“看門人”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從只關注審核轉向更加關注市場,從提高“可批性”到保證“可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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