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督察組發現,在實際工作中,通海縣委、縣政府沒有採取有效措施推動解決這些問題,在生產方式沒有根本轉變、種植結構未能有效調整的情況下,通海縣蔬菜種植面積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萬畝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萬畝。
通海縣一方面不在治本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卻投入巨資上工程,但這些工程並沒有起到真正改善杞麓湖水質的作用。
根據《杞麓湖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十三五”規劃(2016—2020)》,“十三五”期間,通海縣投資7.3億元在杞麓湖周邊建設了環湖截污工程,用於收集入湖的農田尾水、養殖廢水、企業排水以及地表徑流區初期雨水。督察組發現,這些環湖截污工程與入湖河道、溝渠之間均建有連通閘門,由於沒有同步配套建設污水治理設施,截流起來的污水在雨季又通過閘門集中排入杞麓湖,環湖截污工程實際上成為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擺設。
督察組現場抽查發現,萬家大溝調蓄沉澱塘等9處污水匯集點內水質渾濁不堪,有的甚至呈黃綠色,采樣監測結果顯示水質均為劣Ⅴ類。督察組調閱資料發現,2021年4月5日至6日下雨期間,楊家營、岳家營、義暗哨、海東2號、龔楊等截污溝均開啟了與主要入湖河道連通的閘門,將大量污水直接排入杞麓湖。此外,應於2020年12月底前全線貫通的環湖截污工程至今未全線貫通,部分區域農田尾水仍直排杞麓湖。
針對杞麓湖污染問題,督察組批玉溪市監督指導不力,推動落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整改不到位,通海縣在農業種植結構調整、種植方式優化、污染治理方面不擔當不作為。
在公開恒達公司環境違法問題時,督察組透露這樣一個細節:督察人員進入恒達公司發現企業監測設施造假後,4月10日,太穀區政府向督察組報送的問題處置情況報告中提及,“對企業進行高限處罰,責令企業從4月10日開始關停4.3米焦爐的30萬噸產能、對剩餘30萬噸產能限產50%至年底,區公安分局和區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啟動調查程序”,並對企業在線監測站房、旁路擋板閥門井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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