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長三角城市群已形成以上海為中心,南京、蘇州、杭州、寧波等大城市為次級中心城市的多中心格局,並在外貿高質量發展方面取得重大進步。因此,長三角在多中心發展過程中的一些建設經驗值得我們關注。
首先,建立完善的協調機制,為多中心協同發展提供制度支撐。比如,長三角圍繞《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要求,成立了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在特定項目用地指標方面實現跨省域調劑以及企業財稅跨地區分享,並推動跨區域高技能人才認定、職稱評價結果互認等。這些制度建設有力地加快了優質資源的要素流動以及外貿效率。
其次,打造多中心的同時,充分發揮首位中心城市的領導力。上海作為全球城市,其高級生產者服務業功能較為突出,以製造業為主體的其他長三角地區與上海的互動也非常頻繁。比如上海、嘉興兩地共同打造張江長三角科技城,為嘉興的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技術支撐。不論是南京、杭州等次級中心城市,還是其他中小城市,均與上海形成不同程度的產業承接和共建。這也是為什麼在中國經濟發展的每一個時期,長三角的外貿發展總是勝出其他城市群一籌。
再次,聯合培育產業集群,注重差異化發展。依托城市群實現貿易高質量發展,需處理好城市之間產業同質化發展的問題。比如,江蘇蘇州、無錫、南通共同打造高端紡織集群;浙江寧波、舟山、嘉興等市聯合發展綠色石化先進製造業集群。在培育產業集群的過程中,各地區的重點發展方向得以明確和強化,有助於將各方資源有效整合併形成良好的分工協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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