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日電/據新華社報道,2016年9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這是我國自2009年以來制定實施的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也是首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的行動計劃。
如今,規劃時間已滿,這個行動計劃實施得如何?收獲了什麼樣的人權果實?國務院新聞辦31日下午召開新聞吹風會,介紹有關情況。
主要目標任務如期實現,新行動計劃即將實施
“行動計劃得到全面實施,主要目標和任務如期實現,幾十項指標提前或超額完成,中國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吹風會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人權事務局宣傳處處長、二級巡視員李曉軍開門見山總結道。
在第三期行動計劃如期實現的基礎上,李曉軍透露,中國正在制定第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全面對標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目標。該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在不久發布實施。
4個數字裡,看司法持續保障人權
吹風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級巡視員、高級法官李曉透露了4個重要數字。
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無罪,審結國家賠償案件87152件,司法救助案件20.56萬件,全國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8310起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