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記者冼國強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和法輪功糾纏長達八年的官司,上月以法輪功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被駁回告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法輪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練功團體,從根本上就是顛覆中國政府的組織,香港則是他們的前沿陣地。他強調,香港國安法已經落地實施,希望國安人員馬上接手調查事件中有關人等的背景。
2013年擔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期間,梁振英曾指示食環署清拆法輪功在各個公共地方的標語、橫幅等,沒收法輪功在政府土地擺放的展品,並要求食環署每三個月提交進度報告。當時,食環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4條,在全港26個法輪功宣傳據點,沒收130幅橫額及484塊展板,並檢控兩名法輪功學員。其後,法輪功司法覆核,2018年在原訟庭勝訴,2019年上訴庭改判政府得直。今年5月,法輪功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即場駁回。
促夏博義交代律師費來源
對於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在政府與法輪功的官司中,擔任法輪功的代表律師,梁振英希望有關人等公開向香港社會交代清楚:“法輪功用的律師費是法律援助給的嗎?夏博義是免費為法輪功打官司的嗎?如果都不是,這兩位興訟的法輪功學員的錢從哪裡來?”
梁振英亦指出,執法現場根本沒有出現政府人員一度擔憂的“引起爭執”,有些在現場“睇場”的法輪功人員,根本不敢承認展品或橫幅是屬於他的,“在特首辦門前睇場的大嬸,將綁橫幅一頭的繩索解開,自己用手拉著,隨時準備走佬”。梁振英強調,政府依法辦事,只能按照政府對法律的理解執行,在香港,什麼事都會有人告上法庭,不能猜測法庭的判決。“如果連這種事,政府在法庭都輸官司,我們就打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