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七國集團在剛結束的康沃爾峰會上承諾將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進一步增強了碳中和作為全球氣候治理新興話語的地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30個國家和地區做出碳中和承諾,而這些碳中和目標的設定又呈現出明顯的地域分化。
環球時報發表中國農業大學國際發展與全球農業學院學者巴楓文章表示,這種地域差異可以追溯到近30年來全球氣候治理的格局與路徑中。長期以來,全球氣候治理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作為明顯劃分標準來界定各參與者的角色。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是全球首次以法規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公約,奠定了各國參與氣候治理的基本構架。該議定書不僅長期塑造了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氣候援助的格局,也深刻影響著各國制定本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政策手段和話語權建構,一定程度上倒逼歐洲國家通過出台一系列政策、建立國家和區域減排交易機制等方式來履行減排義務,並在氣候治理話語權方面占據上風。
隨著美國先後退出《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以及《京都議定書》承諾期到期後部分發達國家試圖全面修改該議定書以逃避歷史責任,基於“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全球氣候治理共識逐漸瓦解,氣變領域的國際博弈加劇。碳中和倡議正是在全球氣候治理格局變革下提出的,短時間內就有多個國家出台相應目標,碳中和目標也在迅速成為新階段全球氣候治理的入場券。
文章認為,碳中和目標角逐的背後,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較量。雖然各國碳中和實現方案在能源、交通、基礎設施、綠色技術等方面各有側重,但總的來看,加快部署零碳解決方案以及加大零碳技術的研發推廣,將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戰略方向。技術方面,退煤、新能源發展、碳捕獲技術、技術轉型、通過立法約束和構建碳排放交易市場提高排放成本成為主要手段。
中國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時間節點和大多數國家相近,但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過渡期遠遠短於發達國家。歐美國家這一過渡期平均在50年—70年之間,而中國只有30年。但作為負責任大國,中國積極做出相關承諾。這意味著中國未來在產業結構、經濟轉型、新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相比發達國家將會力度更大。
文章指出,儘管目前各國碳中和目標帶有明顯的差異性和地域性,但通過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面並未改變。雖然G7峰會傳出對抗中國的雜音,但仍將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作為一個重要議題。法德會後也都發出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國際經貿等領域與中國一起努力的呼聲。長期來看,國際氣候合作也仍是中國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重要路徑之一。我國將在減排技術、標準、話語體系等多個方面積極參與國際對話與合作,適應並融入以碳中和為目標的全球氣候治理新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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