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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大街中國工商銀行新東安支行(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6月26日電/據證券日報報道,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推進,國內綠色金融體系也在加速發展和完善。下周《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將正式實施,綠色債券將正式被納入銀行綠色金融業務評價體系。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國內綠色債券市場有了更為完善的激勵約束政策和認定標準,在政策不斷的引導下,未來國內綠色債券市場將會進一步迎來發展空間。
促進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方式上向綠色金融方向轉變
根據央行官網公開信息,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正式實施。
記者了解到,綠色金融評價主要是指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並依據評價結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激勵約束的制度安排。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方案》的實施落地會進一步使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方式上向綠色金融方向轉變,更好地支持國內綠色金融體系的發展。
根據《方案》,綠色金融評價工作將每季度開展一次,其評價指標包括定量和定性兩類。其中,定量指標包括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占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份額占比、綠色金融業務總額同比增速、綠色金融業務風險總額占比4項;定性指標則重點關注執行國家及地方綠色金融政策情況、機構綠色金融制度制定及實施情況、金融支持綠色產業發展情況3項。從今年三季度開始,《方案》將適用於對金融機構的綠色金融評價。
就《方案》給國內綠色金融體系帶來的影響,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對《證券日報》記者說:“第一,將推動金融機構更好地發展綠色金融,助力國家綠色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第二,評價體系本身彌補了規則制度的短板,推動金融服務從量的擴張到質的提升;第三,從過去的綠色金融發展來看,制定了一些綠色金融產品的標準。現在的評價方案主要在於約束金融機構金融主體的行為,這樣就能夠對原有產品的標準有一個統一的引領;第四,有利於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與國際接軌;第五,避免綠色金融出現運動式發展,做到既推進綠色金融加快發展,同時又實現綠色金融發展的商業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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