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到甜頭後的朱銳鋒一發不可收拾,不按規定將農醫保款、徵地養老保險金等資金繳納到村對公賬戶中,而是先後多次通過延遲入賬等手段,利用手機軟件將資金轉賬到其個人銀行賬戶中。此後,他又沉迷炒股,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公款越挪越多,時間越延越久,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2020年3月,朱銳鋒因犯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科技進步,“圍獵”的手段、方式也日趨多樣,不少年輕幹部在微信紅包、代付消費金等新型行賄方式面前失守。
3 精神空虛、缺少監管、隨波逐流,年輕幹部貪腐成因多元
梳理近年來多地通報的年輕幹部違紀違法案例,從“80後”到“90後”甚至“95後”,案情觸目驚心。學歷高、能力強、潛力大,這些原本前途無量的年輕人,為何自毀前程、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事業無追求,生活無壓力,導致李曉飛缺乏奮鬥的動力,沒有明確的精神寄托,更找不到生活的意義。”這是辦案人員對李曉飛違紀違法原因的分析,也折射出部分因生活優渥而喪失鬥志的年輕幹部存在的問題。
年輕幹部腐敗的原因有多方面,最根本的是理想信念缺失。二三十歲的黨員幹部,正值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期,一旦精神世界空虛、黨性教育缺失,就容易受到不良習氣的侵擾。思想上鬆一寸,行動上就差百尺千丈。貪欲的遮羞布一旦被撕開,就容易在違紀違法甚至職務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遠。
被查處的年輕幹部,大多集中在“管錢、管項目、管審批”等資金密集、權力集中的工作崗位。他們雖然沒有多高的級別,卻因身處一線崗位,擁有著直接辦理具體事項的便利。其中一部分年輕幹部便利用監管漏洞,將本不屬於自己的錢財據為己有,小錯逐漸累積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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