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諾繼續向阿富汗人民提供醫療物資和技術等援助,幫助阿抗擊新冠肺炎疫情。
十一、指出過去20年阿富汗毒品產量持續增長,對阿富汗人民和國際社會造成重大危害。強調有必要停止阿富汗的毒品生產。
十二、呼籲保障聯合國機構和其他人道主義組織不受阻礙進入阿富汗並得到保護,以便向有需求的阿人民提供必要援助。
十三、敦促國際社會根據國際責任和共擔原則,為阿富汗難民提供充分、可預測、定期和可持續的財政支持,包括為其及時遣返提供充足資源。
十四、注意到鄰國實施的主要國際能源、運輸、通信、基礎設施和其他項目,對阿富汗社會經濟發展、積極融入世界經濟、確保阿富汗人民福祉至關重要,呼籲國際組織和金融機構為上述項目的實際執行提供必要支持。
十五、同意繼續關注阿富汗局勢發展並相互協調,以全面綜合、步調一致地應對阿局勢。
十六、同意今後繼續舉行阿富汗鄰國外長會,由各國輪流主辦,下次會議將在德黑蘭舉行。將設立阿富汗問題特使(特別代表)定期會晤機制和駐阿富汗使館代表定期會晤機制,共同努力,協商推進具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