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不斷增強人民群眾憲法意識。各國家機關舉行憲法宣誓儀式,引導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樹立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
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習近平主席簽署主席令,授予鐘南山共和國勛章,授予張伯禮、張定宇、陳薇“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表彰他們的崇高品質和卓越功績。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民普法力度不斷加大,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取得重大成果,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牢固樹立。
確保憲法全面有效實施,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
“通過!”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的決定、關於修改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決定。這是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制定30多年來進行首次修改。
新修改的“一法一規則”全面貫徹堅持黨的領導政治原則,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踐的新經驗、新成果,圍繞人大組織制度、工作機制、運行模式,對大會主席團、委員長會議的職權和工作程序進行完善,充分反映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機構設置及其職能發生的新變化,更好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設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增加憲法實施和監督、憲法解釋等工作職責,加強憲法實施的工作力量和組織保障,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妥善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確保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符合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修改國旗法、國徽法,更好維護國家形象、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讓捍衛國旗和國徽的尊嚴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修改選舉法,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名額,夯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基礎;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需要,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制定監察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