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一級巡視員何健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健民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辦理機動車特殊號牌,違規辦理警風警紀監督員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幹部選拔任用、特殊車牌辦理、經費裝備撥付、項目承攬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健民身為省級政法系統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忠誠乾淨,秉公執法,但其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無視黨紀國法,執法犯法,為官不廉,濫權妄為,將選人用人公權力和公安系統公共資源當成自己謀取私利的“籌碼”,大搞權錢交易,瘋狂斂財,嚴重破壞政法系統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健民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何健民簡歷
何健民,男,漢族,1963年11月生,黑龍江北安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1982.10—1984.08 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4.08—1990.08 黑龍江省公安廳五處偵察員(1987.03—1990.07中國人民警官大學中文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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