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遠濤認為,惠民保還存在其他運營風險,例如,部分地區惠民保參保率較低,會讓保費資金池規模不足,運營成本不能有效攤薄,險企風險難以把控,可能將產品引入“死亡螺旋”。同時,惠民保的普惠特征決定了商業保險機構參與這一項目的當前收益比較有限,這要求險企結合自身的市場策略和償付能力做出科學安排,不能一味跟風承保。此外,他表示,目前仍有接近30%的惠民保沒有明確的政府參與或指導,但在宣傳過程中存在部分誤導行為,這容易引發公信力與信任危機。
對此,謝遠濤提出四方面建議。一是加速社商融合的創新發展模式,例如,通過個人醫保賬戶付費投保,既能促進惠民保擴面,又是政府背書的重要方式;二是監管部門應繼續加強對惠民保的產品設計定價、市場銷售宣傳、保後服務兌現以及承保風險管理等的監督和引導;三是聯合保險機構與醫藥企業開展更廣泛的合作,搭建統一、開放的惠民保服務平台,匯總產品和服務通道;四是險企應確保依法合規,切實提高服務效率與風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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