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據中新社報道,近日,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力促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普惠政策清單》,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創業給予租金補貼。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
畢業後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20 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以及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信用良好的大學生創業者,原則上取消反擔保。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
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滿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制定。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