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5日電/據證券時報報道,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原主席肖鋼今年帶來的提案和“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相關。肖鋼建議,加快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從成立組織、明確原則、制定規則、數據治理、審查評估、創新試點和人才培養等多方面加強金融科技倫理治理。
肖鋼指出,當前金融科技不斷創新發展,深刻改變了傳統金融服務的方式和業態,極大地提高了服務效率、質量和能力,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同時也衍生出複雜多樣的倫理問題與潛在風險,給金融創新、金融監管、金融安全帶來一系列新的挑戰。近年來,大量從事科技的人員進入金融行業,傳統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也擁抱新技術,特別是數據作為生產要素使人與人之間、人與機器之間的關係發生新變化,也給傳統金融倫理治理帶來新情況和新問題。
與傳統金融倫理失範行為相比,金融科技倫理失範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數據倫理問題。一些機構和科技人員以犧牲數據隱私為代價,導致客戶信息被盜用或出售,對客戶綁定的銀行卡及賬戶等敏感信息缺乏保護的信義義務,產生相關的不良交易、限定交易、捆綁銷售等行為,導致不公平協議。在居民數字能力存在鴻溝的情況下,有的科技創新活動不尊重不同群體的需求和權利,導致信息紅利分配不公問題。二是算法倫理問題。
算法將人們的各種足跡和活動,轉變為對人們的各種打分和預測,並進行貸款評估、保險評估,但規則代碼化會帶來不透明、不準確、不公平、難以審查等問題。通過算法可以強化對金融消費行為控制,使消費者實質上處於弱勢地位,被深度嵌入一種隱形不自由境地,產生算法控制問題。
肖鋼表示,金融科技倫理失範帶來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僅容易造成金融服務歧視,引發金融誠信失範,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還助長了市場壟斷和不公平競爭,放大了金融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產生以上問題的根源在於科技倫理意識較為薄弱,普遍存在重科技、輕倫理,重發展、輕治理的現象。金融科技倫理約束機制尚不健全,倫理治理規則協調與監管合力有待增強,倫理評估評價和審查審計制度仍需完善。因此,加快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已勢在必行。近年來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金融科技倫理治理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
為進一步增強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系統性、全面性、協同性和有效性,肖鋼提出了七方面建議。一是成立組織。建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組建全國性金融科技倫理委員會,指導和協調推動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建設。為體現金融科技生態及其多元治理特點,該委員會應由監管部門、自律組織、市場機構以及高校智庫等代表組成,凝聚各方力量開展工作。
二是明確原則。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需要遵循五項基本原則,即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公開、倫理自覺先行、倫理風險可控、敏捷治理。
三是制定規則。制定倫理標準、指南和自律公約,同時,將一些行業普遍公認的底線型倫理要求上升為法制約束。
四是數據治理。深入對金融數據安全分級指南和人工智能算法金融應用評價規範的應用,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科技公司及第三方數據服務商的企業數據管理制度。在技術應用方面,進一步有效管理用於機器學習的數據來源和質量,設置偏見控制機制,防止針對特定消費者群體的歧視性服務。保存數據管理過程和建模方法記錄,確保可追溯性和可審核性。
五是審查評估。設立評估標準,組織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開展自我評估,將倫理道德納入企業全面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流程。同時,建立倫理審計制度與信息披露制度,開展行業互評和監管評估,防止和糾正新產品、新服務“帶病上線”。
六是創新試點。鼓勵有條件的機構進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項目庫,探索建立“金融科技倫理問題技術紓困”示範工程。將科技倫理風險解決方案納入創新試點項目和評獎評優環節。
七是人才培養。將金融科技倫理作為高等院校財經類專業的教學內容,研發金融科技倫理通識教材,並要在金融從業人員入職、人才認證等方面,明確嵌入科技倫理要求。鼓勵規模較大、技術複雜的金融機構設立“首席倫理官”。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開展負責任的科技研究與創新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