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5月多部門部署開展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到2021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部門印發通知,明確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再到今年1月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產業,重拳監管之下,虛擬貨幣“挖礦”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挖礦”活動轉入“地下”、更為隱蔽,整治工作絲毫不能放鬆。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督促有關部門持續開展調查和整治,堅決防止打著新理念、高科技、數字化旗號“穿新鞋走老路”,堅決查處糾正對貫徹新發展理念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的行為,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推動節能減排、實現“雙碳”目標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