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有錯必糾”——
督促制定機關及時予以改正
親子關係涉及公民人格尊嚴、身份、隱私和家庭關係和諧穩定,是否可以強制要求對公民進行親子鑒定?
2021年6月,某市居民寫信提出,該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賦予行政機關強制公民進行親子鑒定的權力,不符合親子鑒定應當遵循的自願原則,違反公序良俗,突破上位法,希望對其進行審查。
“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親子關係屬於公民個人隱私,影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如非公民主動申請,或者法律強制性規定,地方性法規不應強制要求公民進行親子鑒定,進而干預親子關係。”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表示。
據了解,通過審查後溝通,制定機關已對相關規定作出修改。
備案審查過程中發現的許多問題都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結婚登記是否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有公民提出了疑問,認為某些法律法規對這一問題的要求標準不統一,在登記辦理結婚前不知應如何準備材料。
經審查,2021年1月實施的民法典規定了婚前重大疾病的告知義務,將一方隱瞞重大疾病作為另一方可以請求撤銷婚姻的情形予以規定,沒有再將“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規定為禁止結婚的情形。為了根據民法典精神適時統籌修改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與有關部門溝通,推動及時完善相關制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我們著力增強備案審查制度剛性,堅持‘有錯必糾’,就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中的合憲性、合法性、適當性問題開展審查研究,對存在不符合憲法法律規定、明顯不適當等問題的,督促制定機關及時予以改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介紹,202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連續開展了涉及行政處罰、計劃生育等內容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專項清理工作,確保了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保障了憲法法律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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