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更好適應創新主體多元化態勢。進一步明確產學研各類創新主體在科技創新鏈和產業鏈中的分工、定位和作用,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協同創新合力。特別是要著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健全企業創新政策體系。二是進一步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重點是構建國家實驗室體系,培育高質量的研究型大學,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型龍頭企業的作用。同時,要把培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發揮社會力量相結合。三是有效整合現有各類創新平台,建立與其功能定位相匹配的體制機制。當前,我國有各類技術創新平台,比如,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區域產業技術研究機構等,不同創新平台在創新體系中的作用不同,需進一步明確其功能定位,建立與之相匹配的體制機制,促進各類創新平台健康可持續發展。四是切實完善人才培養、發現、評價和使用機制。人才是創新的第一要素,要充分調動人才的積極性,實施分類的科技人員評價機制,既要建立鼓勵和保護機制,又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約束機制,加強科研誠信和倫理建設。五是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環境。主要是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上發力。同時,還要抓緊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科技創新中心,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資金、技術、數據等創新要素的市場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促進各種創新要素優化組合,提高效率。
第二,加強政策協調機制,推動科技政策扎實落地。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推動科技創新方面出台了許多政策措施。比如,逐步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改革等,取得了明顯成效。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加快壯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重要進展,載人航天、火星探測、資源勘探、能源工程等領域實現新突破。當前,科技政策工作的重點已經從過去的頂層設計和完善政策體系,轉向了扎實推動政策落實。在實踐中,有些政策落實得比較好,有些政策則遇到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科技政策要扎實落地”正是切中了要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