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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19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辦公室19日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當年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國民黨透過會計法幫他除罪”,錯得離譜。該案於2008年4月24日三審判決無罪定讞,3年後柯建銘等朝野協商為幫民進黨的政務官除罪化,2011年5月4日“立法院”才三讀通過修法,柯建銘還好意思牽拖到馬英九。馬辦強調,柯建銘要幫陳水扁,那就趕快去找蔡英文幫陳水扁特赦,不要又來“馬維拉”這套,什麼事都扯到馬英九不丟臉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沈發惠排定21日審查《會計法》修正草案,內含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條款,國民黨團將杯葛條法,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不要忽略我們的決心”,還說“當年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國民黨透過會計法幫他除罪”。
馬英九辦公室回應指出,馬英九特別費案於2008年4月24日經“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無罪定讞,特別費除罪化是在3年後“立法院”才三讀通過《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將民進黨一些政務官的特別費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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