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破的角度,著力強調通過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公平競爭審查三大市場監管手段,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其中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主要用於規範各類市場主體的市場競爭行為;公平競爭審查主要用於規範政府行為,《意見》在此處著墨較多,指出要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持續清理招標採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
準確把握《意見》的幾個關鍵細節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排斥產業政策。《意見》指出要建立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保障機制,優化完善產業政策實施方式。要認識到市場是追求效率的地方,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為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各類市場主體在全國統一大市場內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促使優勢要素資源向先進生產力聚集。未來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和善於培育這類企業的區域將更具發展優勢。因此,地方政府需要轉變產業發展理念,要摒棄過去追求小而全的產業發展思路,轉變為根據當地比較優勢制定特色產業政策,真正培育出擁有核心競爭力的“專精特新”企業和產業,並加強與周邊區域的產業分工合作。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要求齊步走。《意見》指出要使建設超大規模的國內市場成為一個可持續的歷史過程;部分區域可以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前提下,優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區域合作機制,積極總結並複制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這說明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要求各地區齊步走,而是允許部分區域優先“組隊”率先示範。同時也說明除了市場的部分底層邏輯規則外,其他市場運行規則將處於持續探索、動態更新的狀態,以保持市場規則的活力防止僵化。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要回到計劃經濟。計劃經濟最顯著的特征是企業按計劃指令進行生產,企業產品由統一的渠道進行分配銷售。而《意見》全文始終強調的是制度規則的統一、產品和服務標準的統一,目的是從根子上破除市場壁壘、維護公平競爭。其背後邏輯是為各類市場主體構建出規則制度統一的全國大市場,鼓勵多樣化市場主體進場公平競爭,大家各憑本事用產品和服務質量贏得消費者,不能搞壟斷、不能搞不正當競爭,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也不能“拉偏架”,真正給予有“絕活”、負責任的企業更廣闊的舞台,真正讓市場價格信號發揮資源優化配置作用。由此可見,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要統一市場主體、不是要統一分銷渠道、不是要統一商品和服務、不是要統一市場價格、更不是要搞國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