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一些地方光伏扶貧試點項目多由企業建設運營,收益由企業享有,僅支付給農戶微薄的土地和屋頂租賃費等。一些地方開始探索政府回購企業投建的光伏扶貧電站,但不少地方財政吃緊,有點力不從心。
廣西崇左市扶綏縣政府一位幹部介紹,全縣建了52個村級光伏發電站,成本超過1000萬元。“然而,平均每個電站每年售電收益約8000元,綜合計算發現20年收益也只有800多萬元。”
山西省臨汾市大寧縣昕水鎮而吉村的光伏扶貧電站投資120萬元建成,最初測算25年可收入約500萬元。但當地一位幹部告訴記者,現實很殘酷:質量差,光伏板黃化嚴重,並多次發生逆變器故障。“以前一天能發600多度電,現在一天僅200多度。”實際收益和測算結果相差較大,與投入不成正比。
即便是這點收益,村民也很難直接分享。一些受訪的基層幹部介紹,村集體光伏項目所得收益使用有明確規定,只能用於村裡公益性支出,因此只能通過聘請低收入家庭人員到公益性崗位上,再用光伏發電收益支付工資,“存在感”較低,村民獲得感不足。
為降低成本從而提高收益,一些戶用光伏電站質量堪憂。山西省鄉村振興局一位幹部說,該省在推進光伏扶貧電站建設過程中,主打村級扶貧電站,一些脫貧戶或普通民眾在自家屋頂安裝的戶用光伏電站,多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戶用光伏電站運行不佳。此外,一些村民自行安裝的戶用光伏電站,有些多年沒拿到補貼,只能低價和電網結算,甚至不夠還貸款利息。
還有一些基層幹部反映,不少光伏扶貧項目未買保險,處於“無專業運維、無保險保障”狀態,有的受災情影響,損失巨大。由於在屋頂安裝光伏設備會造成部分農房漏雨,租賃維修費用較高,影響利潤分成,產生矛盾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