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版權方來說,維權是一件極其困難、成本高昂的事。孔小溪認為,售賣電子產品和網站用戶個人上傳不需要任何資質會導致盜版成本進一步降低。與之相比,維權成本則不菲,除了手續上的繁瑣之外,購買和傳播渠道非常多元化,從法律上維權舉證都非常難,“比如直播,我當時沒有截屏下來,就沒有辦法維權,而朋友圈又是私域,我們也很難進入。作為版權方很難一一監管。”
在北京華進京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律師楊勱看來,網絡侵權的確存在著傳播速度快、隱匿性強等特點,而且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了一些合理使用的情形,“比如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等都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有些舉證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難度。”
危害巨大 難吸引觀眾進劇院 與國外版權談判處不利地位
自疫情以來,演出從業者紛紛在舞台之外尋找與觀眾交流的平台,線上觀演成為一種趨勢。而如何保障創作者的權益,使線上藝術能夠健康、可持續化地生產和運轉是全世界同行都在探索的課題。
奧哲維文化總裁李琮洲認為,雲演藝的健康高質量發展,主要以版權保護和服務為前提,“不把這個做好,不提高用戶的付費意願,版權內容生產者得不到相應的經濟回報和尊重,我們發展雲演藝的子彈從哪裡來?”
“就我們的觀察來看,大家還是不太習慣為網絡內容付費、為文化產品付費。”孔小溪介紹說,很多觀眾很難在線上花錢觀看音樂劇,“比如說線下願意花100塊錢看場戲,線上花20塊錢都嫌多。這就是消費習慣。”這也是令從業者格外糾結的地方,相比崔健的線上演唱會超過4500萬的觀看量和突破1億的點贊,音樂會、音樂劇、舞劇等高雅藝術頗為小眾。與“崔健們”巨大的公眾影響力可以轉換為商業價值相比,這些“小眾”藝術先要思考如何生存下來。2020年新現場製作線上第一期限時免費觀看內容的時候,最高單片播放量在60萬到100萬之間,但能夠真正走進劇場的觀眾占比卻非常少,“限免並不能切實轉化為進劇場觀看的人數,轉化率非常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