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0億元穩崗資金已直達企業
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是預防失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對企業承擔穩定就業崗位社會責任的一種激勵。
此次《通知》明確,將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俞家棟介紹,充分考慮環境變化和形勢需要,此次對穩崗返還政策做了兩方面的優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業傾斜。允許基金備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時暢通資金返還渠道;第二,推廣“免申即享”模式,努力實現企業“免跑腿、免申請、免填表”。
“目前,大部分地方已經完成了數據比對工作,很多省份已經完成了首輪發放,超過30億元的穩崗資金已經直達企業。”俞家棟說。
此外,《通知》提出,將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人社部失業保險司司長桂楨介紹,地市或者區縣本年度內累計出現1個以上中高風險地區,即可啟動此項政策。政策受益對象為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等6類市場主體可以參照實施。
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
失業保險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為參保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
常規性保生活政策主要有3項:對參保滿一年且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對領金期滿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大齡失業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對參保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階段性擴圍政策有兩項: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今年,保障力度不減。”桂楨說,《通知》明確規定,階段性擴圍政策再延續實施一年。同時,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並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此外,目前失業保險基金具備一定規模的累計結餘,總體運行平穩,具備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的能力。接下來,將加強基金運行監測,加快基金省級統籌,加大基金監管力度,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救急錢”。
“本次出台的一攬子政策預計釋放政策紅利4500億元,將進一步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助力‘六穩’‘六保’,特別是穩就業、保民生,作出積極貢獻。”俞家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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