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人權事務中無視客觀事實,體現了美國霸權主義的專橫性。美國長期踐踏人權普遍性與多樣性相統一的客觀事實,向世界各國強行輸出單一的美式價值觀。例如,在民主政治權利方面,美國經常打著所謂“民主價值”的旗號,肆意干涉別國內政,甚至策動政權更迭。基於這樣的價值傲慢和制度傲慢,美國在世界各地肆意推行“全球民主運動”,任何一種非西方的政治制度都會遭受攻擊和打壓,相關國家也被貼上“不民主”“專制”等政治標簽。
在國際人權事務中實施單邊主義,體現了美國霸權主義的強權性。美國頻繁繞開聯合國,對其他國家實施單方面制裁,嚴重侵犯被制裁國的人權。最為典型的是美國對古巴長達60多年的封鎖,美國罔顧聯合國大會的多項決議,基於通過的禁運政策和《托裡切利法》等國內法,構築起針對古巴的全面封鎖體系,實施了現代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程度最嚴厲的系統性貿易禁運、經濟封鎖和金融制裁,給古巴人民的民生造成巨大損害。此外,美國還對白俄羅斯、敘利亞、津巴布韋、朝鮮等多國進行單方制裁。
在國際人權事務上奉行雙重標準,體現了美國霸權主義的虛偽性。美國在國際社會中長期奉行人權“例外論”,對其他國家的人權狀況指手畫腳,對本國的人權惡跡視而不見。今年4月,美國國務院發布所謂《2021年國別人權報告》,再次對世界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橫加指責,對本國不斷惡化的人權狀況卻只字不提。美國每年例行性地發布充斥著雙重標準的國別人權報告,其虛偽性昭然若揭。《印度時報》評論道:“罔顧國內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美國用雙重標準看待他國人權狀況,它的故作姿態令人生厭。”
美式人權霸權主義嚴重破壞國際人權的法治基石
全球人權治理須建立在法治之上,其基石是以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文書為代表的規範體系,以及以此為基礎的聯合國決議,這是確保全球人權治理實現規範有序、公平正義、民主平等的根本保障。但是,半個多世紀以來,美國在國際人權事務上的霸權主義行徑,則在持續損壞全球人權治理的善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