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司法高層原先希望“最高法院”自行開會廢除“重大刑案連身條款”、“更二連身條款”的分案規則,這樣就可以將縱放38個死囚的違憲問題,甩鍋給“最高法院”,因此“最高法院”才會在今年3月29日召開法官會議討論,不料與會多數法官最後以壓倒性多數表決反對討論本案,把這個燙手山芋丟回給“憲法”法庭,導致“第四審”的大法官們要自行決定是否宣告“連身條款”違憲,這下“憲法”法庭就要自行面對是否替38死囚翻案的後果,並接受民眾檢驗。
不少法界人士痛批蔡政府和“法務部”,認為讓38個死囚以拖待變,執政當局難辭其咎。
不少藍綠“立委”也曾在質詢時建議“法務部長”蔡清祥,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條文,不過蔡清祥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
“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態度消極,也不願修法徹底解決死刑問題,讓許多在監死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從蔡清祥2018年7月上任以來,已有4名死囚非自然及自然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