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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擬調整雙積分政策 鼓勵新能源車企
http://www.CRNTT.com   2022-07-10 17:54:33


 
  工信部表示,《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在引導汽車節能、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21年,我國新能源乘用車產量達到335.9萬輛,同比增長1.7倍,連續7年位居全球第一;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5.10升/100公里(WLTC工況),超額完成5.98升/100公里的燃料消耗量目標;純電動乘用車平均續駛里程達到392公里,平均電能消耗量達到12.2度/100公里,較2016年分別提升90%、下降23%。

  新增積分交易市場調節機制

  為保障積分供需基本平衡,穩定企業預期,徵求意見稿新增了“積分交易市場調節機制”。徵求意見稿指出,在積分市場供大於求時,由企業自願申請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收儲;在供小於求時釋放存儲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以此調節積分市場供需。

  在積分池收儲、釋放積分的觸發條件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將供需比2.0倍和1.5倍分別作為積分池啟動收儲、釋放積分的觸發條件;同時為最大限度減少對交易市場的干預,供需比介於1.5和2.0倍之間時,積分池不啟動。

  “根據積分市場歷史交易情況,對2017-2020年度積分價格和價值之比,與市場供需關係進行量化評估,當年度可供交易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待外部交易抵償的負積分比值(簡稱‘供需比’)為1.5倍時,積分價格與積分價值相近;當供需比大於2.0倍時,積分價格將大幅偏離積分價值。”工信部解釋道。

  同時,工信部明確了積分池收儲的優惠條件和收儲上限要求。徵求意見稿指出,收儲至積分池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不受積分結轉比例要求限制,並給予五年有效期優惠;同時為避免過量存儲導致市場上可供交易的積分不足,經過測算評估,設定企業存儲積分比例為不高於自身當年度產生和結轉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總量的40%。

  此外,啟動積分釋放後,積分池將自動釋放積分至供需比達到1.5倍,並根據積分池中企業存儲積分占比將積分分配至各企業,當年度未使用的釋放積分將返還積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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