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查找腐敗問題背後體制機制原因
通過深入分析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例可以發現,當前糧食購銷領域既有基層單位黨的領導弱化虛化問題,也有糧食系統管理體制和購銷運行機制不健全的問題,更有主管部門監管失位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並加以解決。
基層黨政同責方面。基層一些責任制考核流於形式,管“糧”領導只掛帥不出征,存在黨政同責不同力現象,導致基層單位黨的領導弱化虛化。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觀、發展觀有偏差,認為糧食工作對地方經濟發展影響有限,不認真對待,沒有從糧食安全事關黨和國家根基 “國之大者”來嚴格抓落實。有的風險意識不強,認為手中有錢、糧庫有糧就行,對糧食是國家安全戰略物資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糧食系統存在的安全風險、腐敗行為缺乏防範意識,對糧食安全基礎性工作不重視、不研究、不投入、不落實。
系統管理體制方面。當前,大多數市縣糧食主管部門並入當地發改、經信、商務等單位,少數糧儲公司隸屬國資、財政部門管理,糧食系統上下聯動、一體協同的能力較弱。一些糧食主管部門工作滿足於完成下達的糧食儲備任務,主管和監督的職能並未全面發揮。此外,政府儲備調節作用發揮不充分,一些國有收儲企業背離“儲為所需、儲為所用”原則,只求完成儲備規模任務,市場價格低迷時對超過收購任務外的糧食一律不要,市場價格走高時卻為完成收購任務四處搶購。
購銷運行機制方面。一方面,糧食購銷鏈條長、環節多,發改、糧食、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口管理,如果缺乏科學統籌,就不能形成齊抓共管的有利局面。另一方面,各級政府均設有糧食安全議事協調機構,但從基層實際情況看,人員配置、組織保障明顯不足,統籌協調糧食安全重大事項作用發揮有限。從主管部門監管方面看,糧食系統具備執法資格工作人員明顯不足,主管部門監管觸角難以有效延伸到基層。一些市縣糧食主管部門從糧儲公司抽調人員參與監督執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管理寬、鬆、軟,存在監管缺失缺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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