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0日電/近年來,上海、浙江、海南、安徽、江蘇、河南等許多省市先後出台了“精裝政策”。但記者調查發現,精裝修房屋質量問題時有發生,主要是貨不對板、縮水、漏水、減配等。在中國裁判文書網,記者以“精裝修”和“質量問題”為關鍵詞進行檢索,相關的民事案件超過1.4萬件。(8月17日《法治日報》)
在大力倡導低碳經濟的背景下,精裝修房成為房地產市場的新寵,銷售比重越來越大。繼多地出台精裝政策之後,今年7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推行“精裝房”,本是一件多贏的好事,不僅有利於防止建築施工安全、建築垃圾污染環境等問題,也為購房者節省了後期裝修的時間和精力。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許多“精裝房”非但沒有幫業主省心省力,反而帶來了一連串煩惱。有的精裝房漏水嚴重,地面不平整,墻面漆質量差且掉灰;有的拆開屋門,竟是用紙殼裝填;還有的樓板開裂,客廳甚至露出鋼筋……開發商宣傳可以拎包入住的“精裝房”,成了不少消費者的“驚裝房”。“精裝修後再裝修”的現象十分普遍,“買房人苦精裝修質量問題久矣”成為購房人的心聲。這嚴重違背了有關部門推行“精裝房”的政策初衷,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精裝房”質量問題頻發,除了開發商為了壓縮成本,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利益作祟外,關鍵在於精裝修標準不明晰,讓開發商從中鑽了空子。雖然國內首個以消費者需求為導向、對全裝修房裝修品質和性能進行評價的團體標準《住宅全裝修評價標準》,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但該標準並非國家強制性標準,對開發商缺乏約束力。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往往沒有約定具體的裝修標準,僅規定了裝修的報價,給自己留足暗箱操作空間。即使消費者收房後發現費用虛標,貨不對板,也難以拿出有力的證據進行維權。
“精裝房”亂象呼喚精細化標準。首先,完善精裝修標準。精裝修是否合格,不能開發商自說自話。有關部門應盡快出台精裝修商品房管理辦法,明確精裝修驗收標準,納入備案管理。同時,進一步規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增加“精裝修清單”,注明裝修材料的品牌和規格,堵塞開發商“暗度陳倉”的漏洞。
其次,強化樣板房管理。開發商設置的樣板房,是消費者購房的重要參考,也是監督裝修質量的有力依據。為此,多地出台規定,要求開發商在交房後保留樣板房三到六個月。但是不少開發商早早一拆了之,致使精裝修標準無法對證。對此,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管理,對於違規提前拆除樣板房的開發商依法重罰,並列入失信黑名單,在土地競拍、行政許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徹底打消少數開發商的僥幸心理。
此外,推廣精裝修保險。近年來,浙江杭州、溫州等地紛紛試點住宅全裝修質量責任保險。通過第三方“風控團隊”,對參保住宅的裝修工程進行全過程實時質量監控。對於在保險期限內出現的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公司依據保險責任承擔賠償義務。此舉有力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有效防範化解“精裝房”的矛盾糾紛,值得各地借鑒推廣。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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