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據參考消息報道,美國《國會山》日報網站8月21日刊登題為《重返伊核協議的最大障礙不是伊朗——是國會》的文章,作者是新美國安全中心中東安全項目主任喬納森·洛德。全文摘編如下:
上任以來,美國總統拜登一直試圖通過談判重新遵守被稱為《聯合全面行動計劃》的伊朗核協議。數月來,媒體報道一直暗示,重返該協議近在咫尺,然後,并沒有發生,然後,又接近於發生。
這一過程的不透明以及關於德黑蘭最終想要或能够對什麼表示同意的不確定性加深了人們對是否即將達成協議的懷疑。除了正在談判的協議的細節,也很難想象,同意重返一項在美國政壇已變得如此政治化的協議,會給伊朗帶來什麼長期好處。考慮到該協議的政治化程度之高,假設拜登的繼任者是一名共和黨人,這位繼任者可能會在就任總統當天就撕毀這項協議。
但是,即便我們將對談判團隊能否成功戰勝疑慮和分歧的懷疑擱置一邊,接下來在華盛頓必須走的法律流程也會使重返協議更加複雜——美國國會有發言權。在奧巴馬政府2015年就最初的協議進行談判期間,《伊朗核協議審查法》在美國國會獲得通過,并經總統簽署成為法律。該法賦予國會監督伊核協議的權力。
該法要求,行政部門必須就伊朗遵守協議的情況進行定期報告和提供認證。此外,該法中還有一項條款,要求總統將與伊朗達成的與其核計劃相關的任何協議提交國會進行為期30天的審查。在此期間,如果國會通過“聯合不贊成決議”,就會剝奪總統取消與該協議有關的任何對伊制裁的能力。《伊朗核協議審查法》實際上使國會擁有了對伊核協議或任何新的或經過修正的與伊朗協議的否決權。
今年5月,拜登的首席談判代表羅布·馬利向參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作證時說,美國政府(與伊朗)達成的任何協議都將根據《伊朗核協議審查法》提交國會,啓動為期30天的審查,從而有可能使國會通過一項聯合不贊成決議,扼殺該協議。
如果達成協議并提交國會審查,協議能存活下去嗎?簡而言之,答案是,也許能,但將是痛苦的。
如果參衆兩院通過聯合不贊成決議,總統可以否決。若要推翻否決,需要在參衆兩院均獲得三分之二多數:67名參議員和290名衆議員。在目前這個階段,幾乎可以肯定,國會沒有推翻否決的足够票數,這使得美國能够重返協議。
美國可能會重返伊核協議。不過,伴隨這一過程的政治痛苦將帶來代價。伊朗相關政策在美國國內政治中的持續極化進一步限制了美國可以使用的外交政策手段,限制了華盛頓解決這一問題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