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是最好的防,日益擴大的追逃戰果釋放出強大的震懾效應。2017年以來,外逃公職人員數量大幅下降,每年均為個位數。
堅持抓捕與規勸並舉、遣返與引渡並用、追逃防逃追贓一體推進,反腐敗國際合作向縱深推進
梳理追逃追贓的眾多案例,會發現許多“第一次”。
首起刑事缺席審判案。今年1月17日,隨著法槌落下,外逃20年的“百名紅通人員”河南省漯河市委原書記、豫港(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程三昌貪污一案塵埃落定。程三昌案是我國首起適用刑事缺席審判程序審理的外逃被告人貪污案,也是追逃追贓法治建設的標誌性案件。
首起外國承認和執行我國違法所得沒收裁定案。2020年,“紅通人員”彭旭峰受賄及其妻子賈斯語受賄、洗錢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沒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賈斯語在境內的違法所得及境外多處房產。岳陽市中院作出的凍結、沒收裁定,在多個國家得到承認和執行,開創了我國司法實踐先例。
首起歐洲方向職務犯罪引渡案。2018年11月,外逃13年之久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從保加利亞被引渡回國。這是國家監委掛牌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
首次集中緝捕行動。2019年7月,國家監委、公安部有關部門通過執法合作,提請某國執法部門開展集中緝捕行動,將4名藏匿在該國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和重要涉案人緝捕歸案。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後首次牽頭通過執法合作方式開展的集中緝捕行動……
五年來,“天網行動”從境外引渡45人、遣返328人、緝捕821人,引渡、遣返總數明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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