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統籌效率與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促進共同富裕,要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首先要完善勞動、土地、資本、技術、管理、知識、數據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合理反映不同要素的價值貢獻和市場回報,推動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同步,實現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報酬同步提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深化工資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在初次分配中更加體現公平,尤其要注重增加勞動者特別是廣大一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強化促進社會公平的再分配制度。要完善有利於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和稅收調節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不斷完善財產稅制度,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完善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放寬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條件,完善兜底救助體系,逐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兜住基本生活底線。健全轉移支付制度,增強精準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轉移支付與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相適應,提高均衡性轉移支付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的比重。
健全增進社會公正的第三次分配制度。要鼓勵先富群體發揚“扶危濟困、尚德從善”的傳統美德,引導、支持有意願有能力的企業和社會群體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完善慈善制度建設,落實並完善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簡化審批程序,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舉辦公益事業。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健全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兒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加強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創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加大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力度,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強和改進職業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素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縮小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差距,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上,在發展中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和保障水平。
完善保障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體制機制。實現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奮鬥,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是基本前提。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提高義務教育教學水平和質量,建立與人口流動掛鈎的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體制,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切實保障特殊困難群體受教育機會。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要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促進機制,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要完善勞動保護與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提高對靈活就業群體、農民工等重點人群的保障力度,著力促進就業機會公平。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提升人民參與社會治理的意願與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誌。要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構建以基層為重點、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整合型服務體系,衛生資源配置和投入重點向農村地區和基層醫療機構傾斜,推進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制度設計,促進醫療服務可及性與健康公平,加大對弱勢群體的基本服務支持和兜底保障力度。引導人民群眾樹立正確健康觀,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樹立個人健康責任意識。突出重點,鼓勵創新,促進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
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說的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促進共同富裕與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高度統一的,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精神面貌、文明風尚、行為規範,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輿論引導,澄清各種模糊認識,厚植共同富裕理念。豐富中華民族文化基因,推動中華優秀文化傳統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化、區域公共文化服務協同化建設。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加強優秀文化作品創作和傳播,鼓勵和引導文化消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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