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其他福利方面,申請社署綜援,就算不是住滿七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符合資格,也有權申請綜援金;申請公屋必須在港居住滿七年、並仍在香港居住,但相關只是根據房委會的“公屋申請制度”,並不涉及更改基本法。
容海恩提到,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牽涉基本法第154條,換言之如果更改永久居民條件年限要求,牽涉修改多條基本法條文。流程上,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三分之二多數、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行政長官同意後,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團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修改議案在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程前,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並提出意見。
他山之石|學者倡借鑒外地 開放陪讀簽證
香港教育大學國際教育學系高級講師、教聯副主席胡少偉博士認為,政府制定“搶人才”、“留人才”措施時,可借鑒周邊國家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的政策和經驗。他指出,簽證措施方面可再完善,“如新加坡、澳洲等地均開放了父母、配偶的陪讀簽證,讓留學生的家人一同前往,照顧其生活起居或陪伴孩子成長,有利於吸引人才留港定居。
“搶人才”從中小學做起
胡博士續說,近年內地和各國的低齡留學生比率大升,但是香港對於非本地中小學生的插班、就讀政策不明晰,大部分本港中小學均不接受非本地留學生。他強調,香港出生率不斷下降,適齡勞動人口短缺情況會加劇,因此政府除了吸引高端人才,還應盡快推出優化措施,“搶”非本地的中小學生,培育未來人才,保障本港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此外,他建議政府拓寬自資院校、職專學校等面向香港境外的招生和宣傳。他表示,許多自資院校、職專院校均開設了含金量高、具實用性的課程,如護理、維修、建築等,培養專才,而香港多個行業都面臨人力短缺,吸引不同層級的專才也刻不容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