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規範】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紀檢監察權是由黨章和憲法給予最高位階授權,由一系列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提供全面制度支撐。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的必然要求。
黨的二十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明確,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並明確了紀委的4項主要任務和6項經常性工作。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並明確監察委員會的組織和職權由法律規定。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是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的重要前提。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九大以來,一系列標誌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相繼出台,搭建起了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四梁八柱”,也為紀檢監察機關更好地履行職責提供了明確遵循。從黨內法規層面而言,細化了黨章關於黨的紀律、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規定,起草、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中央黨內法規,推動完善黨內法規體系。其中《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著重從內涵、目標、要求等方面將黨章關於紀委的任務職責作出細化。如在黨章規定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紀委是“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專門力量”,豐富和發展了紀委職能定位的內涵。同時,對紀委的機構設置、組織運行、履職要求、自我監督作出具體規範,確保各級紀檢機關嚴格按照黨章要求履行職責,依規依紀依法正風肅紀反腐。從國家法律層面,以憲法關於監察委員會的規定為基礎,配合全國人大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推動健全國家監察法治體系。如《監察法》明確規定“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對應著紀委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責,使紀委的監督和監委的監督在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上高度一致。
與此同時,具體配套的法規制度不斷完善,黨的十九大以來,紀檢監察主要法規制度共增加111項,涵蓋行為規範、日常監督、執紀執法、懲戒、安全保障、專項工作等各方面,涉及信訪舉報、線索處置、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移送司法等各環節,初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紀檢監察法規制度體系,為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