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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需要建設新型婚育文化,弘揚家庭倫理和文化觀念,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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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生育是家庭大事,也是國之大事。生育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優化人口發展戰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教授陸益龍文章表示,伴隨著育兒方式從“粗放型”到“精細化”轉變,中國家庭生育行為也經歷轉變。因此,需要主動適應和積極應對,關注人口變遷帶來一系列經濟與社會效應,如勞動力規模和結構變化給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科技進步等帶來的影響,對相關政策與制度安排作出前瞻性調整與變化,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積極建構生育友好型社會。
文章分析,關於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政策,一般理解為生育補貼、生育激勵等政策措施,即是對生育婦女和家庭給予經濟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補助和支持。為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大多數省(區、市)已經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通過構建生育友好的制度環境,提高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例如延長產假、增加育兒假、發放生育津貼等舉措陸續出台,推動形成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強大合力,邁出了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一步。
按照經濟學的理性人假設,生育孩子若能得到好處,人們便會選擇生育。但從歐美國家實施的生育激勵政策結果來看,提高生育水平、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不可能一蹴而就。這源於人類的生育行為是受到經濟、社會與文化制度等因素制約的複雜的社會行動。費孝通在《生育制度》一書中指出,人類生育區別於動物生殖的本質之處在於,生育是在婚姻家庭一套社會文化制度下進行的。因此,生育行為不只是個體的選擇,而是受到家庭甚至社會的影響。從本質上看,一個時期生育選擇狀況實際反映的是個體、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維繫這一關係的文化價值觀念。
這啟示我們,優化新時期的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深入研究人口發展問題的結構性和深層次原因,堅持標本兼治,方能有效構建起生育友好型社會。
文章提出,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成本,必須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例如,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探索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等共同參與的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降低養育成本,必須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構建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例如,用人單位可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工作方式,為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提供工作便利。降低教育成本,必須加強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強化住房、稅收等支持措施。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還要在建立和諧的城鄉關係上“做文章”。具體而言,一方面要避免過度城市化;另一方面要加大鄉村振興力度,大力發展小城鎮。
構建生育友好的社會環境。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需要建設新型婚育文化,在全社會樹立積極支持生育的價值觀念。弘揚積極向上、共同奮鬥、夫妻平等、家庭和諧以及尊老愛幼等中國家庭倫理和文化觀念,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鼓勵夫妻共擔育兒責任。
文章強調,在現代化、城市化進程中,人口變遷是一個長期趨勢。順應人民群眾期盼,滿足群眾多元化的生育需求,繼續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我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贏得發展主動權,為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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