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草案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基層立法聯繫點,深入聽取基層群眾和有關方面對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見。
“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是我國民主法治建設中的制度創新,它拓寬了公眾參與立法的途徑,在立法機關和基層群眾之間架起了溝通的橋梁。”四川省成都市政協副主席裡贊代表說,將基層立法聯繫點制度寫入法律,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
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修正草案貫徹黨中央關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部署要求,增加規定:立法應當倡導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對此,山東省曲阜市息陬鎮北元疃村黨支部書記張佃壯代表深有感觸:“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蘊含著豐富的人文精神、道德規範,其價值理念與當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承接、相契合,它的滋養可以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源頭活水。”
修正草案對設區的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事項進行了調整,增加“基層治理”,並將“環境保護”修改為“生態文明建設”。
在基層工作實踐中,安徽省阜陽市潁州區九龍鎮五坑村黨總支書記閆永志代表探索出通過網格管事、五老調事、支部說事、群眾議事以及保障群眾對村事務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的“四事四權”工作法,推動五坑村發展成人興、家興、地興、業興、黨興的“五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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