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還是自己幹工作不實,我一定引以為戒。”前不久,收到處分決定書後,河南省扶溝縣江村鎮姚皂村黨支部書記楊某懊悔不已。
此前,扶溝縣紀委監委監督檢查組到江村鎮檢查時,孫窪村村民向檢查組人員反映道:“這眼機井從打好後到現在一直不能用,還要從遠處取水,澆地很不方便。”
機井看著很好,為什麼不能用?交談得知,井打好後,村民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抽不上水的情況,向村幹部反映後被簡單告知是因為當時井內濾料下得少,但該問題一直拖著,最終導致閑置。
“當時是怎麼通過驗收的?”檢查組很是疑惑。
帶著疑問,檢查組前往縣自然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現場調閱查看相關資料,核實後發現經手人和簽字人都是姚皂村黨支部書記楊某。
“這裡面肯定有問題。”檢查組隨即帶著資料前往姚皂村向楊某求證。
“當時施工方打好井讓我簽字的時候,我想著不會有什麼問題,也沒有仔細看就直接簽字了。”楊某說。原來,當初機井完工後,施工方拿著單井工程量現場監管清單等資料讓簽字,楊某想著沒啥問題,也沒細看,就簽字、蓋章,致使本該孫窪村進行把關簽字的個別機井被姚皂村楊某所簽。
那土地整理中心又是如何最後把關的呢?“當時那一批打了幾百個機井,驗收的時候,我們感覺太多,想著也不會有多大問題,就沒有逐一實地查看,只是隨機抽取一部分進行現場驗收,而孫窪村村民所反映的那眼井恰好是沒有被抽到的一個。”土地整理中心負責人齊某解釋道。
經查,在第一批耕地提質改造項目江村鎮6標段中,孫窪村的23號機井在完工後就存在抽不上水的問題,楊某作為姚皂村黨支部書記,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了孫窪村機井的單井工程量現場監管清單、移交書、管護合同,並在手續中加蓋姚皂村村委會公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齊某對該機井的單井工程量現場監管清單中的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及村委會蓋章沒有認真審核,使施工方河南省鑫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在機井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下,完成工程驗收和移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該縣紀委監委將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問題查擺與整改工作相結合,在全縣開展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專項治理,抽調相關人員組建專項治理工作專班。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共督促整改問題407個,問責7人。(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